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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医药费报销延期的通知

时间:2008-12-23 来源:人员机构 阅读次数:

广大教职工:

由于寒假期间无法办理医药费报销事宜,故经医管会研究决定,将08年第四季度医药费报销时间延期至200933日。请大家相互转告,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皖南医学院医管会

��八年十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