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8-12-23 来源:人员机构 阅读次数:
广大教职工:
由于寒假期间无法办理医药费报销事宜,故经医管会研究决定,将08年第四季度医药费报销时间延期至2009年3月3日。请大家相互转告,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皖南医学院医管会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