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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中秋”、“国庆”两节期间安全保卫工作通知

时间:2008-09-10 来源:人员机构 阅读次数:

关于做好“中秋”、“国庆”两节期间安全保卫工作通知
 
保卫[2008]3号
 
行政各处级部门:
“中秋”、“国庆”两节即将来临,为使广大师生员工过一个祥和愉快安全的节日,根据学院领导的要求和学院放假安排的通知精神,现就节日期安全保卫工作通知如下:
一、做好安全检查工作
放假前,保卫处将对全院进行安全检查。请各部门领导接此通知后,做好本部门的安全自查工作,力求做到部门无隐患。物业公司及经营户也要遵照此通知精神,做好安全自查工作,确保全院安全度假。在自检中发现隐患,要及时消除,对难以消除的隐患要及时与有关领导或保卫部门联系,以便共同研究解决。
二、坚持值班制度,落实防范措施
各部门领导要重视安全防范工作,落实好本部门的安全防范工作。节日期间,各物业公司及经营户要安排好保卫值班,对所承管的楼、馆、室要加强治安巡逻和保卫值班,保卫处在假期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并在此期间督查各物业公司和经营户的值班情况,保卫处值班电话:3932439。
三、加强院内治安管理
节日期间,保卫处将加强院内的治安管理,协同后勤与国有资产管理处督促物业公司加强门卫管理、治安巡逻和车辆的管理,定期检查物业公司的坚守岗位和安全值班落实情况。物业公司要在假期加强门卫管理,严格来访登记制度,禁止闲散人员入校。
四、学生管理部门要做好学生节日期间的安全工作
学生管理部门要认真做好学生的安全防范工作,掌握了解学生在节日期间外出、留校情况。学生宿舍管理部门要严格门卫制度,加强各楼层的治安巡逻,禁止非本校人员入楼及留宿。对来访人员舍管人员严格登记制度,防止发生被盗。各年级负责同志要配合物业公司和学生宿舍管理部门做好学生的防火、防盗宣传工作,督促学生注意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和现金,教育学生假期外出探亲、旅游时要注意交通安全、遵纪守法,提高自我防范意识,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五、加强文体娱乐活动管理
节日期间,凡举办大型文体娱乐活动,主人单位要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主动与保卫部门联系,确保娱乐活动顺利进行。
六、提高信息反馈意识
各部门要重视信息工作,增强信息反馈意识,注意收集各种情况信息,发生安全隐患要与院总值班室(联系电话:3932595)和保卫部门(联系电话:3932439)联系,以便采取措施,及时进行处理。
 
 
 
       
                                              保  卫  处
2008 年 9 月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