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精神,帮助普通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现就做好我校国家助学贷款续贷工作通知如下:
一、对2005级、2006级、2007级在学校办理国家助学贷款至今部分贷款到位或尚未到位的学生,请各系做好上述贷款学生信息统计工作,并做一次彻底摸底、排查、清理工作,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贷款准时到位。信息报送时间为9月26日。
二、对2007年贷款已发放到位,并需要续贷的学生,请学生所在系(部)的辅导员于10月27日下午到校资助管理中心领取《借款凭证》,同时报送续贷学生上一学期所学课程成绩并加盖系(部)公章。
皖南医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08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