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根据学校迎新工作的总体安排,现就已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新生报到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1、 各系应依据财务处提供的新学生收费发票给予报到。
2、 对已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但款项暂时尚未到帐新生,应凭农村信用社生源地信用贷款协议转帐凭据、贷款协议经学生处审核批准后方可到系(部)办理报到入学手续。
3、 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新生在一周后(9月15日)凭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协议到学生处领取《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人生源地证明》,以便生源地农村信用社记收贷款利息。
皖南医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08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