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根据学工[2007]6号《皖南医学院学生勤工助学实施办法》要求.将对勤工助学岗位进行调整。请各系(部)及相关部门根据各自工作岗位性质和工作量的要求,将本部门所需求的勤工助学岗位于9月1日报到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各系(部)及相关部门在申报勤工助学岗位时,以节约为原则,以节效为前提,严格控制勤工助学岗位,如实申报勤工助学需求人数。
皖南医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08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