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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特种设备培训的通知

时间:2022-06-08 来源:科研处 阅读次数: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校特种设备使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有关规定:特种设备的作业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或者从事相应的管理工作。经与相关单位联系,现对我校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初步统计。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有关单位实验室特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

二、培训安排

序号资格项目报名材料培训费用(元)
1特种设备安全管理(A)2张2寸白底照片、身份证复印件、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毕业证书复印件,其中非芜湖市籍的老师需提交劳动合同复印件和近三个月社保证明600元/人
2特种设备操作(R)2张2寸白底照片、身份证复印件、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毕业证书复印件,其中非芜湖市籍的老师需提交劳动合同复印件和近三个月社保证明600元/人

注意:复印件一定要是在原件上复印的。数码设备拍照或扫描后,再打印出来的无效。

请各有关单位根据需求报名,并将报名回执(附件1,电子版)以及相应资格项目的报名材料(纸质版)报送至所属学院(部门),由学院(部门)统一汇总后于2022年6月16日前将报名回执(电子版)发送至1570733010@qq.com邮箱,报名材料(纸质版)交送至逸夫科技楼三楼307办公室。具体培训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3932670   孙洪计

特此通知。

科研处

2022年6月8日

附件1:特种设备培训报名回执.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