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学校公告    校外公告    正文

关于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有关注意事项通知

时间:2022-02-09 来源:科研处 阅读次数:

各相关单位及项目申请人:

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截止时间临近,为进一步做好我校相关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2年主要改革举措

1.申请人填写主要参与者时不再列入学生,只需将参与项目的学生人数填入总人数统计表中。

2.将新批准的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纳入包干制实施范围,项目经费申请和审批时以总资助经费的形式支持科研人员开展研究工作。项目申请人提交申请书和获批项目负责人提交计划书时,均无需编制项目预算,项目负责人按有关规定自主决定经费使用。

3.进一步提高间接费用比例,间接费用按比例为:500万元及以下部分30%;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25%;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20%。

4.简化预算编制,直接费用预算科目为设备费、业务费、劳务费三大类。直接费用中除50万元以上的设备费外,其他费用只提供基本测算说明。

二、申报注意事项

1.申请人应仔细阅读《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严格按照各类项目的《填报说明与撰写提纲》以及《指南》中各科学部的具体要求认真撰写申请书,申请书内容中不得出现任何违反法律及涉密的内容,申请人需对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2.申请人条件及限项规定详见《指南》中“申请规定”和“科学部资助领域和注意事项”。

3.避免由于非学术原因导致的申请失败。申请人应逐项阅读《申请书形式审查明细表》,严格按照形式审查的有关要求撰写申请书并上传相关材料。

4.根据在线填报需要,需要上传的附件可能包含以下材料扫描件:

(1)在职攻读研究生学位的申请人需提供《导师同意函》;

(2)不具有高级职称且不具有博士学位申请人需提供《专家推荐信》(两位同领域不同专家);

(3)涉及动物或人体组织、血液等研究的需提供《伦理审查证明》(科研处统一组织开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参与人中有境外人员的需提供《知情同意书》

(5)研究涉及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的需提供《生物安全保障承诺书》;

(6)《指南》中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工作安排

本年度继续实施无纸化申请,申请人应避开集中接收期,尽早提交申请。请各项目申请人于3月6日系统提交项目申请,请各二级单位于3月10日前完成形式审查,并将形式审查表和申报汇总表纸质版报送至科研处科研管理科。

四、联系方式

未尽事宜请联系科研处科研管理科咨询,联系人:韩仁瑞、李佳曌,联系电话:3932673。

科研工作交流QQ群:99191734

国自然信息系统技术支持(信息中心)电话:010-62317474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相关电话:

http://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940/

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http://www.nsfc.gov.cn/

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网址:https://isisn.nsfc.gov.cn/

相关附件下载.rar

 

科研处

2022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