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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皖南医学院一流学科建设情况年度检查的通知

时间:2021-12-02 来源:科研处 阅读次数:

各相关学院、直属附院:

根据《皖南医学院关于推进一流学科建设的实施意见》(校政〔2018〕31号)、《《皖南医学院一流学科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校政〔2020〕65号)文件要求,为评估学科建设效益,发现学科建设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推进一流学科建设力度,现开展皖南医学院2021年度校级一流学科建设情况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校级A类一流学科、B类一流学科,批文见校学术〔2020〕5号、校学术〔2021〕1号文件,具体清单见附件1。

二、检查步骤

1.学科自查。各一流学科对照分年度计划任务书撰写《皖南医学院一流学科建设年度自评报告》(附件3),填报《皖南医学院一流学科建设年度建设成果表》(附件4),并提交至所在二级单位;

2.二级单位审核。各一流学科所在单位对照学科五年建设规划及分年度计划任务书,检查任务完成情况,学科建设所取得的成绩、经验和存在的问题,并查找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在此基础上,形成《一流学科年度检查报告》(附件2)。

3.学校核查。学校对照每个学科五年建设规划及分年度计划任务书,逐一核查建设目标任务的完成和单位支持政策、保障措施的落实情况。

三、材料报送

在认真开展自行考核的基础上,各一流学科所在学院于2021年12月30日前将《一流学科年度检查报告》、《皖南医学院一流学科建设年度自评报告》、《皖南医学院一流学科年度成果数据表》报送科研处学科建设办公室,纸质版盖章1份,电子版请发邮箱:wangxiuu@sina.com。

年度检查是一流学科建设的重要环节,各学科及其所在单位要高度重视年度检查工作,并以此为契机,推进学校学科建设再上新水平。

特此通知。

附件:

附件1: 校级一流学科名单.doc

附件2:一流学科年度检查报告(提纲).doc

附件3:2021年度一流学科建设自评报告(提纲).doc

附件4:皖南医学院一流学科年度成果数据表.doc

 

科研处

2021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