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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省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的通知

时间:2021-11-25 来源:科研处 阅读次数:

各相关单位:

接省科技厅通知,2022年省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聚焦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坚持目标导向、系统部署、集中资源、协同创新,支持开展产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及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优先支持产学研合作承担项目。

二、实施方式

2022年度省科技重大专项设立三类专项,即技术攻关专项、重大科技成果工程化研发专项和揭榜挂帅专项。本批先行启动技术攻关专项和重大科技成果工程化研发专项项目申报,揭榜挂帅专项启动另行通知。省科技重大专项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三年,从2022年5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

三、支持强度

1.技术攻关专项项目,按照200万元/项、150万元/项、100万元/项三档给予支持;重大科技成果工程化研发项目,按照300万元/项给予支持。

2.省财政资助经费可分期拨款,其中首年度拨款不低于资助总额的50%。

3.由企业牵头承担的项目,省在市(县)先行投入的基础上予以资助,项目总投入中企业投入不低于60%,省和市(县)分别按不高于20%给予资助。

四、申报条件和要求

1.项目主持人年龄一般不超过57周岁(1965年1月1日后出生),超过57周岁的需由申报单位出具其能完成项目实施的承诺函(如返聘、延迟退休等);项目主持人原则上应为申报单位正式职工,非申报单位正式职工的需与申报单位签订正式聘用合同,聘用时间须覆盖项目实施周期,且在项目实施期内,每年在项目承担单位从事研发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需提供主持人年龄、工作单位、聘用合同等相关佐证材料);项目主持人应具有领导和组织开展创新性研究的能力,保证有足够时间投入研究工作,信用记录良好,没有主持在研省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项目或课题(自然科学基金和各类后补助、奖励、股权债权投资等项目除外)。

2.同一主持人不能同时申报省重点研发计划和省科技重大专项项目,且只能申报1个项目。同一项目不得同时申报年度省重点研发计划和省科技重大专项项目,同一项目已获省财政资金资助或已通过其它渠道申请省财政资助的,不得重复申报。

3.技术攻关专项项目应符合省科技重大专项申报指南,有明确的研究开发和成果转化、产业化绩效目标,具有较强的创新性、可行性、可考核性。

4.重大科技成果工程化研发项目应由我省企业牵头申报,项目申报单位须在2020年1月1日以后与省内外高校、科研院所签订技术作价投资协议,或技术转让、技术许可、技术开发合同。该专项旨在将高校、科研院所已取得的具有重大产业化价值的科技成果(新产品、技术、工艺、方法等)进行工程化研发、熟化后,应用到生产实践中。

5.项目由多个单位合作申报的,牵头单位应与各合作单位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明晰各方责任和权利、承担的工作任务、资金投入额度以及项目实施形成的固定资产和科技成果权益归属等。

6.申报项目涉及人体被试和人类遗传资源的科学研究,须尊重生命伦理准则,遵守《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等国家相关规定,严格遵循技术标准和伦理规范。涉及实验动物和动物实验,要遵守国家实验动物管理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有关规定,使用合格实验动物,在合格设施内进行动物实验,保证实验过程合法,实验结果真实、有效,并通过实验动物福利和伦理审查。伦理审查通过后,相应申报项目名称不得更改,相关申请材料见附件。

五、项目推荐名额

2022年度省科技重大专项(揭榜挂帅类专项除外)实行不限额推荐。

六、申报程序

1.网上申报。项目申报单位登录省科技厅网站,进入“安徽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省科技重大专项”,按要求填写申报材料。

2.审核推荐。学校将按照申报指南要求(见附件1),征集遴选项目,并向省科技厅推荐。学校网上推荐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16日17:30,请项目申请人在此之前完成系统申报材料填写提交,逾期不予受理推荐。

3.材料报送。请各单位于12月9日前将伦理审查材料、项目申请书(伦理审查使用,申请人系统下载打印申报书PDF草稿,双面打印,一式一份)、项目负责人已签字的科研诚信承诺书、合作单位已签字盖章的合作协议(无合作单位的不需要报送)项目申报汇总表统一报送至科研处科研管理科,电子版(以“学院名称+申请书”命名)发送至邮箱:1184435956@qq.com。

4.联系方式。省科技网络中心技术支持:0551-62654951。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科研处,联系电话39326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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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处

2021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