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部门:
为加快我校信息化建设,为广大教师在项目申报、职称评审、导师遴选、成果认定等方面提供便利,根据科研信息化建设工作安排,现启动教师个人科研项目信息系统录入工作,相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完善个人信息
我校于5月26日在校园网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完善科研创新服务平台人员信息的通知》,但仍有部分教师尚未完善个人基本信息,请各单位、部门做好宣传,以免影响教师个人科研项目申报和统计。
二、补录项目信息
我校教师主持的以皖南医学院作为项目承担单位的各类纵向科研项目和校级科研项目申请书、任务书、结题报告、项目成果。
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省自然科学基金、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省科技重大专项、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省教育厅高校科学研究项目、省社科规划项目、省社科创新发展研究项目、芜湖市科技计划项目等纵向科研项目。
2.我校设立的各类校级科研项目。已毕业学生主持科研项目、已离职教师主持科研项目将统一组织补录。各附属医院自行设立的科研课题暂时无需录入。
三、工作安排
1.项目负责人录入信息
为了方便下半年即将开展的各类纵向科研项目和校级科研项目结题工作,请各项目负责人首先完成本人在研项目的录入工作,并于9月6日前完成本人所有科研项目(含已结题)的录入工作。
2.二级单位科研管理员审核信息
各二级单位科研管理员需对项目负责人录入的项目信息进行审核,重点对照项目申请书或任务合同书(项目负责人已在系统项目文档中上传),审核所提交科研项目中人员信息与排序、项目经费额度与预算支出科目、项目级别(参照皖教人〔2016〕1号文)、立项日期和研究周期等信息是否正确,如存在错误需退回项目申请,并告知项目负责人重新修改提交,审核无误后提交至科研处项目管理员。请各二级单位科研管理员于9月16日前完成所在单位的科研项目审核。
四、其他事宜
在科研管理系统中录入的科研项目信息将作为教师职称评审、导师遴选、成果认定和评优评先等工作主要依据,事关各二级单位科研绩效统计和广大教师切身利益,请各二级单位做好宣传,务必高度重视。科研处已编制科研项目录入操作说明(见附件),供广大教师录入信息时参考,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科研管理科咨询,联系电话:3932673。
科研处
2021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