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本科生学院:
为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积极推进依法治考,现就进一步做好研究生复试学生诚信考试教育工作通知如下。
开展一次诚信考试教育活动,通过线上或线下等形式,对参加研究生复试学生进行诚信考试、遵守考试纪律和法律法规等内容的教育。重点宣传解读《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关于考试违纪作弊、涉考犯罪等内容(见附件)。
提醒参加研究生复试学生:如果在研究生复试期间违规,将受到“取消考试成绩”“停考”等处罚;情节严重的,如非法“助考”、替考等,还将被追究刑事责任。要求复试学生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和考场规则,不要相信不法分子的蛊惑,以免上当受骗。
特此通知。
附件:诚信考试相关法规要求.doc:《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节选)、《刑法修正案(九)》(节选)、《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学生处
2021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