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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有关注意事项通知

时间:2021-02-22 来源:科研处 阅读次数:

各相关单位及项目申请人:

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在线提交时间临近,为进一步做好我校相关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注意事项

1.申请人应仔细阅读《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严格按照各类项目的《填报说明与撰写提纲》以及《指南》中各科学部的具体要求认真撰写申请书,申请书内容中不得出现任何违反法律及涉密的内容,申请人需对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2.申请人条件及限项规定详见《指南》中“申请规定”和“科学部资助领域和注意事项”。

3.避免由于非学术原因导致的申请失败。申请人应逐项阅读《申请书形式审查明细表》,严格按照形式审查的有关要求撰写申请书并上传相关材料。

4.根据在线填报需要,需要上传的附件可能包含以下材料扫描件:在职攻读研究生学位的申请人需提供《导师同意函》、不具有高级职称且不具有博士学位申请人需提供《专家推荐信》(两位同领域专家)、涉及动物或人体组织、血液等研究的需提供《伦理审查证明》(科研处统一组织开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参与人中有境外人员的需提供《知情同意书》、研究涉及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的需提供《生物安全保障承诺书》等。具体要求参见《指南》中“申请规定”。

二、工作安排

为进一步精简工作流程,减轻广大教师负担,本年度科学基金项目全面实施无纸化申请,请各相关单位于3月16日前纸质项目申报汇总表和形式审查明细表报送至科研处科研管理科,其他相关材料请项目申请人根据《指南》要求扫描上传,纸质材料由项目申请人自行留存,待项目立项后科研处将统一收取。

本年度科学基金申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我校的集中受理时间为3月2日开始,3月10日前申请人完成在线提交,3月16日前科研处将完成超项检查、形式审查、审核提交等有关事项。申请人应避开集中接收期,尽早提交申请。

三、联系方式

未尽事宜请联系科研处科研管理科:

联系人:韩仁瑞 李佳曌 3932673

科研工作交流QQ群:99191734

国自然信息系统技术支持(信息中心)电话:010-62317474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相关电话:

http://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940/

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http://www.nsfc.gov.cn/

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网址:https://isisn.nsfc.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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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处    

2021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