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委员会委员的通知》(教学厅函〔2021〕2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我校推荐高校专家作为全国就业指导委员会行业就指委人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要对照教育部教学厅函〔2021〕2号通知明确的高校专家任职的条件标准,聚焦“高校从事就业创业研究的专家学者”的主题,聚焦本院优势学科专业水平及影响力,积极推荐热爱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理论研究水平较高、教学实践经验丰富,并在全省、全国行业领域有相应知名度的专家作为全国行业就指委委员的人选。
二、委员组成
1.政府部门从事就业创业工作的相关负责人。
2.高等学校从事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相关负责人。
3.企业从事人力资源工作的相关负责人。
4.各行业协会相关负责人、专家。
5.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从事就业创业研究的学者。
6.从事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方面的专家等。
三、高等学校专家的任职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能够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遵纪守法。
2.熟悉劳动力和人力资源市场、行业产业发展状况及本领域或本地区毕业生就业现状,热爱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
3.在大学生职业生涯教育、毕业生就业指导等方面有丰富的工作经验或相关研究成果。
4.组织协调能力、统筹能力较强。
5.身体健康且能够保证参与就指委工作的时间,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岁,各行业就指委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特殊情况,年龄可适当放宽。
四、有意愿、符合任职条件的专家可通过全国就业指导中心报名系统自荐。
请有关专家通过全国就业指导中心报名系统(https://www.ncss.cn/zjk/)进行信息填报(机关、高校等专家所填报信息见附件3,企业、协会等专家所填报信息见附件4)。所有填报及确认工作请于2021年1月30日前完成。省教育厅通过综合研究和统筹考虑后,推荐安徽省相关人选。联系人:张伟;联系电话:17718256390
附件: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委员会委员的通知.doc
学生处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2021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