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学校公告    校外公告    正文

关于推荐2021年度全国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先进集体(个人)的通知

时间:2021-01-05 来源:人事处 阅读次数:

各部门、单位:

    现将省妇联《关于推荐2021年度全国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先进集体(个人)的通知》(皖妇[2020]24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文件规定的条件,从全国巾帼文明岗、全国巾帼建功标兵中选择1个奖项进行推荐,名额为1名。

    请各部门、单位于2021年1月7日中午12:00前报送相关材料的电子版和纸质版至人事处。学校将遴选后择优推荐报送至省教育厅。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推荐2021年度全国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先进集体(个人)的通知 皖妇(2020)24号.pdf

 

人事处  工会

2021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