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通知, 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已启动,请各单位根据2020年度国家基金项目完成情况及2021年度申报任务做好组织动员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请接收
1.2021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部分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部分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数学天元基金项目和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等。
2.除上述项目类型以外的其他项目,自然科学基金委将另行公布指南。对于随时接收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等,申请人应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二、申请书撰写方式
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
三、申请人事项
1.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和《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于2021年1月15日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按照各类型项目申请书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
2.申请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及补充通知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认真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算表》。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申请人汇总编制。请注意:2021年,在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继续试点项目经费使用“包干制”的基础上,将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不包括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港澳)〕纳入“包干制”试点范围,申请人在申请上述两个类型项目时无需编制项目预算。
3.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申请人应将有关证明信、推荐信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的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4.申请人及参与者均应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
5.申请人应确保提供的电子邮箱畅通有效,以便项目评审工作结束后能够及时接收申请项目批准资助通知或者不予资助通知,以及专家评审意见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6.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编辑主题为“国家基金注册申请+姓名”的电子邮件,将申请人的“姓名、职称、所在学院、电子邮箱”发至邮箱273869716@qq.com申请开通,之后及时关注并接收系统邮件激活申报账号。
四、申报工作安排
根据《关于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关于召开2021年度国家级项目申报布置会的通知》要求,各单位已开展了相关申报动员工作,科研处将组织开展学校层面第一轮专家评审,请各单位于1月25日前将申报书初稿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73869716@qq.com,具体工作安排见附件。
科学基金网络系统操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可直接联系自然科学基金委信息中心技术支持电话咨询(010-62317474)。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科研管理科咨询,联系人:韩仁瑞、李佳曌,联系电话:3932673。
科研处
2021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