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接省科技厅通知,2021年安徽省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项目开始申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按照“四个面向”的原则,紧紧围绕国家战略需求和省委省政府对科技创新的重大部署,建设创新型省份和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聚焦产业发展和民生改善,支持产业技术攻关和应用基础研究,支持先进技术成果推广应用示范,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为推动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技术支撑。
(二)优先支持省级以上高新区、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国家创新型县(市)以及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国际联合研究中心、省“一室一中心”等创新创业载体推荐、申报项目;支持“四送一服”重点联系帮扶企业、大别山等革命老区、皖北地区及受灾严重县,通过技术成果应用示范推广带动产业转型升级及乡村振兴、发展致富。
(三)突出产学研合作,支持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等合作实施项目,鼓励与县区单位合作申报项目,引导科技资源向基层、企业聚集;鼓励与长三角高校、科研机构合作,推动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建设;突出正向激励,对2019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的市给予激励支持;突出需求和应用导向,注重取得实效,把项目成果转化应用作为评审重要指标。
(四)项目实施周期不超过三年,从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为引导全社会加大研发投入,要求申报的企业及高校、科研机构须有一定的研发投入。
二、项目设置
2021年组织申报的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类别分为面上攻关类和重点专项类。我校面上攻关类项目指标限报现代生物医药领域,其中不少于1项是与县域单位产学研合作项目;科技强警、生态环境、标准化专项申报不限项,分别归口省公安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市场监管局管理。项目采取公开竞争、无偿资助、分档支持方式,具体支持强度和指标数见下表。
表1 项目类别、项目经费额度及我校指标情况表
项目类别 | 子类别 | 支持强度 | 我校指标 |
面上攻关类 | 社会发展(现代生物医药领域) | 80万元/项、50万元/项、30万元/项三个档次 | 3项 |
重点专项类 | 人口健康 | A类30万元/项、B类10万元/项两个档次 | A类3项 |
B类4项 | |||
国际科技合作 | 80万元/项、50万元/项、30万元/项三个档次 | 1项 |
三、伦理审查
根据《2021年省重点研发计划申报指南》规定,申报项目涉及人体被试和人类遗传资源的科学研究,须尊重生命伦理准则,遵守《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等国家相关规定,严格遵循技术标准和伦理规范。涉及实验动物和动物实验,要遵守国家实验动物管理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有关规定,使用合格实验动物,在合格设施内进行动物实验,保证实验过程合法,实验结果真实、有效,并通过实验动物福利和伦理审查。申报项目如有涉及人体被试和人类遗传资源的科学研究、实验动物和动物实验的,需申请伦理审查,相关申请材料见附件。
四、申报条件
(一)项目主持人年龄一般不超过57周岁(1964年1月1日后出生),超过57周岁的需由申报单位出具其能完成项目实施的承诺函(如返聘、延迟退休等);原则上应为申报单位正式职工,非申报单位职工的需签订正式聘用合同,且合同期内项目主持人在项目申报单位研发工作时间每年不少于6个月(需提供主持人年龄、工作单位、聘用合同等相关佐证材料)。项目主持人应具有领导和组织开展创新性研究的能力,保证有足够时间投入研究工作,信用记录良好;没有主持在研省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项目(自然科学基金和各类后补助、奖励、股权债权投资项目除外)。
(二)同一项目当年通过其它渠道已申请或已获取省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尤其不得与已推荐申报的省自然基金和省教育厅项目重复;项目申报单位(高校院所系指内设学院或研究所)和主持人承担省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逾期未结题验收或至申报截止日期三年内有撤销、不通过验收项目的不得申报;有严重失信记录的单位和主持人不得申报。
(三)符合多个类别或专项项目申报条件的单位,原则上只能申报一个项目(科技援疆援藏援青专项及分配有2个及以上申报指标的单位除外),同一人不得同时申请主持两个及以上项目。
(四)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合作申报的项目,牵头单位应与各合作单位签订协议,明晰各方责任、目标任务及项目资金额度,项目实施形成的固定资产及科技成果权益归属等。
(五)项目总经费原则上不予调整,若立项批复的省财政资助少于申报单位申请额度时,差额部分由申报单位自筹解决并在项目申报书中做出承诺。
在项目申报或立项管理过程中发现项目不符合上述条件和要求的,取消其参加评审或立项资格。
五、申报程序
(一)归口管理。各有关归口管理单位按照申报指南要求,征集遴选项目,并向省科技厅推荐。我校面上攻关、人口健康专项和国际科技合作专项由学校负责推荐;生态环境专项项目由省生态环境厅负责推荐;科技强警专项、标准化专项项目申报不限额,分别由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管局负责推荐;科技援藏援疆援青专项项目申报不限额,由相应项目归口管理单位负责推荐。以上各类别项目系统填报依托管理单位时填写相应的归口管理单位名称,具体申报安排以各归口管理单位通知为准。
(二)系统注册。未注册过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的申请人,提前登陆https://sso.ahzwfw.gov.cn/网址,点击“注册”按钮填写注册信息并提交,所在单位填写皖南医学院;然后登陆安徽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http://kjgl.ahinfo.org.cn/),点击“统一认证中心登录”,根据提示信息完善个人信息后方可在线填报。已注册过账号的申请人无需重复注册。
(三)填报入口。项目申报单位登录省科技厅网站,进入“安徽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安徽省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一栏,按系统要求填写申报书等相关信息,并上传附件材料,经归口管理单位审核后推荐。
(四)时间安排。根据省科技厅推荐时间安排和我校遴选工作需要,请各单位于2020年12月25日下午4点前将申请书(评审使用,一式一份,双面打印,填报时请勿出现个人信息)、伦理审查材料和项目申报汇总表统一报送至科研处科研管理科,电子版(以“学院名称+申请书”命名)发送至邮箱:273869716@qq.com,逾期不予受理。项目申请人完成申报材料报送后,可登录省科技厅管理系统进行申请书在线预填写,正式申请书系统提交时间科研处将另行通知,未尽事宜请联系科研处科研管理科咨询,联系电话:3932673。
科研处
2020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