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单位):
按照《关于做好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建设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20〕24号)和《关于开展2020年度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更新与报送工作的通知》(学位中心〔2020〕17号)要求,现就我校做好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以下简称“专家库”)的数据更新与报送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家库建设目的
专家库建设是保证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质量工作的基础性工程,专家库将用于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专业学位水平评估、学科评估等工作。
二、专家推荐要求
政治立场坚定、作风正派、愿意承担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任务,现为我校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含兼职导师),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岁。
三、填报内容及要求
(一)填报内容
具体填报内容请参照《专家信息汇总表》(附件1),汇总表中字段的含义说明、填写要求及校验规则请参考《专家库更新数据表结构及填写说明》(附件2)和《专家库数据字典》(附件3)。
(二)填报要求
1.《专家信息汇总表》中黄色表头的栏目为必填,橙色表头的栏目中至少填写一组,灰色为选填项。
2.若专家从事的学科专业涉及一级学科和专业学位类别,两个均可以填写。
3.“研究方向1、2、3、4”填写专家的主要研究方向,至少填两个,最多填四个。
4.专家库更新需采集专家居民身份证号(或护照号、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等)。此信息仅用于评审工作,学位中心将对专家进行身份验证后方能入库,信息不符或错误的专家将不能入库。
5.专家的移动电话和电子邮箱是联系的主要方式,要确保真实有效。
四、工作要求
(一)请各学院(单位)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专家库更新工作。学院(单位)做好信息校对,确保专家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和有效性;同时做好专家信息保密管理与核对工作。
(二) 请各学院(单位)于7月13日(星期一)16:00之前,将《专家信息汇总表》电子版报送至94793758@qq.com,纸质版表格双面打印后,经负责人签字、学院(单位)盖章(一式一份)报送至研究生学院。
研究生学院联系人:倪海宁,联系电话:0553-3932531。
特此通知。
研究生学院
2020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