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按照学校《关于恢复正常上班的通知》(校防控[2020]20号)文件要求,学校4月27日恢复正常上班,请遵照文件做好教职工开学相关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1、请4月27日下午5:00前将教职工到岗情况报送人事处,包括本部门、单位签到表(含应到、实到人数)和未到岗人员统计表(见附件,含新冠肺炎高、中风险人群,需居家线上教学人员,其他原因不能到岗人员)。
2、同时报送1-4月份的考勤表。
3、相关要求。请各部门、单位高度重视教职工考勤工作,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严肃考勤纪律、加强考勤管理,严格执行考勤和请销假制度。
人事处将抽查相关部门、单位教职工到岗情况,并予以通报。
附件:
未到岗人员统计表.xls
人事处
2020-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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