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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皖南医学院研究机构建设情况年度检查的通知

时间:2019-12-31 来源:科研处 阅读次数:

各相关处级部门、单位:

  为了规范和加强我校研究机构的建设和管理,充分发挥重点学科、团队及平台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服务社会的功能和作用,根据《皖南医学院研究机构设置与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校政〔2017〕151号)文件要求,现开展皖南医学院2019年度研究机构建设情况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研究机构批文见校政〔2018〕23号文件,具体清单见附件1。

  二、工作要求

  1.要求各研究机构根据建设计划任务书、年度计划,认真检查2019年度建设目标完成情况。其所在部门组织各研究机构集中汇报年度进展及下一年建设计划,对各研究机构的建设工作进行指导与督促,并形成《研究机构年度检查报告》(附件2)。

  2.各研究机构对照年度计划报送年度总结。

  3.参照研究机构年度建设计划,检查工作计划落实情况,参照《皖南医学院研究机构经费使用预算表》,检查建设经费执行情况。

  三、材料报送

  各研究机构依据检查反馈意见完善总结材料后,经所在部门审核后,以部门为单位,于2020年1月11日前将《研究机构年度检查报告》、《皖南医学院研究机构年度总结报告》报科研处学科建设办公室,纸质版(盖章)1份,电子版请发送到邮箱:wangxiuu@sina.com。

       特此通知。

       附件:

       附件1:皖南医学院校级研究机构名单.doc

        附件2:研究机构年度检查报告提纲.doc


 科研处

2019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