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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2019年度“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候选项目的通知

时间:2019-10-18 来源:科研处 阅读次数: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科学技术委员会教技委〔2019〕6号和省教育厅教秘科〔2019〕66号通知要求,我校现组织开展2019年度“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评选推荐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项目应具备的条件

1.高校应为项目的主要完成单位,或高校科研人员为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推荐项目应归入下列类型之一,并符合其条件。

A类:探索自然科学现象有重要发现,为国内外首次提出,或其科学理论在国内外首次阐明;该发现在科学理论、学说上有突破性创见,或在研究方法、手段上有原始性创新,具有重大科学价值;得到国内外自然科学界公认。

B类:解决制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科技问题,在技术思路、原理和方法上有创新,技术上有实质性特点和显著进步,综合方面优于同类技术。

C类: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创新性的产品、技术、工艺、材料、设计和生物品种等,能够产生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

2.推荐项目中的标志性成果产生的时间范围应在2018年12月1日至2019年11月30日之间。

更多详细信息可见教育部通知:

“关于推荐2019年度“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候选项目的通知”http://www.moe.gov.cn/s78/A16/s8213/A16_sjhj/201909/t20190926_401043.html

二、申报程序与具体要求

请申报人填写《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申报表》(见附件),项目简介严格限制在500字以内。《申报表》和佐证材料必须突出重点,简明扼要,双面打印,不得超过20个页面,一式2份,由学院整理汇总后于2019年10月23日前将相关材料纸质版交至科研处1005房间,电子版发至373477455@qq.com。

联系人:魏慧君、李怀斌;联系电话:0553-3932560

附件2: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申报表.doc

科研处

2019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