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部门、单位:
现将《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关于遴选安徽省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专家宣讲团成员的通知》(皖教秘〔2019〕31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对照遴选标准,组织相关专家申报,并将文件规定所需推荐材料于2019年8月9日前报学校人事处。
特此通知。
人事处
各相关部门、单位:
现将《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关于遴选安徽省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专家宣讲团成员的通知》(皖教秘〔2019〕31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对照遴选标准,组织相关专家申报,并将文件规定所需推荐材料于2019年8月9日前报学校人事处。
特此通知。
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