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学校公告    校外公告    正文

关于做好2020-2022年科研归口基础保障性项目申报的通知

时间:2019-07-11 来源:科研处 阅读次数:

各相关单位:

为持续、全面夯实建设国内有影响、特色鲜明的区域性高水平医科大学发展基础,促进实现学校“十三五”事业发展目标,充实项目储备,提高项目预算编制水平,提升项目建设绩效,现就做好2020-2022年科研归口项目建设规划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科研归口项目建设规划的申报应按照《皖南医学院关于做好2020-2022年项目建设规划申报工作的通知》(校政201927)的要求,注重“四个建设”的规划导向,遵循“五个原则”,坚持“六个结合”,以实现“七个进一步”为目标。同时还应遵循延续性、节约性、严谨性的原则。

二、项目类别

此次申报的科研处归口项目为省财政项目支出体系中的基础保障性项目,项目支持类别为基本办学条件保障能力提升和基本科研能力提升两个方向,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建设任务:

1、学科与学位点建设,包含一流学科建设和学位点建设。

2、科研平台建设,包括省级科研平台、学校公用平台以及产学研合作平台

3、科研项目,主要是指安徽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

本次申报应根据已列入2019-2021年校级项目库的2020年、2021年项目,细化完善2020年项目,继续梳理2021年项目,研究新建2022年项目,形成2020-2022年项目库建设规划。

三、申报要求

1、科学谋划,统筹规划

请单位严格按照《皖南医学院关于做好2020-2022年项目建设规划申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围绕学校定位和“十三五”发展目标,注重学科发展能力和科技创新能力的提升,促进内涵建设,全面夯实发展基础

各部门、单位需根据实际情况分析上年度已报项目建设情况。对于已安排并实施的需续建项目在原申报的基础上可作适当调整,并标注“续建项目”字样;对于没有安排需在2020年建设的项目可继续申报,项目名称需与2019年度项目相同,并标注“2019年度申报项目”字样;对于原没有申报但根据事业发展需要必须在2020年建设的项目此次可增补申报,并标注“新增项目”字样。

2、充分论证,注重绩效

各单位要集体讨论,对于所有推荐申报的项目以及单价10万以上的仪器进行论证。各单位应组织3人以上的专家委员会委员对项目的可行性、必要性、建设内容、预算金额及目标的合理性等方面进行论证,形成论证报告和决议,填写《基础保障性项目论证报告》。

各单位应充分盘点现有科研资源,保持项目建设的延续性和针对性,控制一般性仪器采购,做好资源共享,避免重复建设;应充分考虑建设条件的系统性与可行性,确保新建资源的配套与条件保障;应按照项目建设规划,科学制定项目绩效目标,各目标指标需明确、具体、可考核。学校将加大绩效评价力度,推进绩效目标和绩效结果公开,建立绩效结果与项目预算安排挂钩机制,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3、规范管理,细化需求

项目资金是学校为促进深化改革和内涵发展,加强教学实验平台、科研平台、实践基地、公共服务平台以及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而专门安排的资金,必须专款专用,按照“近详远略”要求,做实2020年度项目预算的编制工作。

做好经济科目细化方案。不得列支办公用品购置、校内劳务费,严格控制会议费、差旅费、印刷费、校外劳务费等非资本性支出。项目中涉及设备、维修、服务需执行政府采购政策的,需严格按照安徽省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编制政府采购计划,做到应编尽编、编实编细。

4、材料规范,按时申报

各单位的项目申报工作采取一项一书”形式以纸质方式进行申报,申报材料(附件4-6)按附件中规定格式和有关要求于7月3017:00前报科研处,逾时报送视为放弃。科研处将会同相关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论证,并现场考察项目建设基础。

特此通知。

 

附件:附件1-8.rar

 

 科研处

2019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