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项目负责人:
根据安徽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要求,请2018年度立项的省自然基金项目主持人按照文件要求填报《自评表》,撰写《自评报告》,确保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并于5月15日前将纸质《自评报告》和《自评表》一式一份报送科研处,电子版发送邮箱:273869716@qq.com。
特此通知。
附件:
科研处
2019年5月10日
各相关项目负责人:
根据安徽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要求,请2018年度立项的省自然基金项目主持人按照文件要求填报《自评表》,撰写《自评报告》,确保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并于5月15日前将纸质《自评报告》和《自评表》一式一份报送科研处,电子版发送邮箱:273869716@qq.com。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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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处
2019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