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处级部门、单位:
为了规范和加强我校重点学科、科技创新团队、研究机构的建设和管理,充分发挥重点学科、团队及平台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服务社会的功能和作用,根据《皖南医学院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办法》(校政〔2014〕164号)、《皖南医学院科技创新团队建设实施办法(修订)》(校政〔2016〕33号)、《皖南医学院研究机构设置与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校政〔2017〕151号)文件要求,现开展皖南医学院2018年度重点学科、科技创新团队、研究机构建设情况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第三批校级重点学科(含校级重点扶持学科)批文见校政〔2014〕146号、校学术〔2016〕2号文件,具体清单见附件1。第二批科技创新团队批文见校学术〔2016〕5号文件,具体清单见附件2。研究机构批文见校政〔2018〕23号文件,具体清单见附件3。
二、工作要求
1.要求各重点学科、科技创新团队、研究机构根据建设计划任务书、年度计划,认真检查2018年度建设目标完成情况。其所在部门组织各学科、科技创新团队、研究机构集中汇报年度进展及下一年建设计划,对各学科、团队、研究机构的建设工作进行指导与督促,并形成《重点学科、科技创新团队、研究机构年度检查报告》(附件4)。
2.各重点学科对照年度建设计划撰写《皖南医学院重点学科建设年度进展报告》(附件5),填报《皖南医学院重点学科建设情况年度报告数据表》(附件6),提交《皖南医学院重点学科建设经费使用情况表》(附件7);各科技创新团队对照计划任务书填写《皖南医学院科技创新团队年度进展报告》(附件8);各研究机构对照年度计划报送年度总结。
3.年度检查将参照重点学科、科技创新团队、研究机构年度建设计划,检查工作计划落实情况;参照《皖南医学院重点学科经费使用预算表》、《皖南医学院科技创新团队经费使用预算表》、《皖南医学院研究机构经费使用预算表》及《皖南医学院重点学科建设经费使用情况表》,检查建设经费执行情况。
三、材料报送
各重点学科、科技创新团队、研究机构依据检查反馈意见完善总结材料后,经所在部门审核后,以部门为单位,于2019年1月11日前将《重点学科、科技创新团队、研究机构年度检查报告》、《皖南医学院重点学科建设年度进展报告》、《皖南医学院重点学科建设经费使用情况表》、《皖南医学院重点学科建设情况年度报告数据表》、《皖南医学院科技创新团队年度进展报告》、《皖南医学院研究机构年度总结报告》报科研处学科建设办公室,纸质版(盖章)1份,电子版请发送到邮箱:wangxiuu@sina.com。
年度检查是重点学科、科技创新团队、研究机构建设的重要环节,希望各相关单位及学科点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扎实开展年度检查工作,以切实措施提高我校整体办学实力及科技创新能力。
特此通知。
科研处
2018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