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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寒假期间工作安排的通知

时间:2019-01-07 来源:办公室(党办、校办) 阅读次数:

各部门、单位:

根据校历,结合学校工作需要,现将2019年寒假期间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学生放假时间为1月14日至2月22日,实习学生不放寒假。下学期于2月23日至24日报到,2月25日正式上课。教职工轮休时间为1月18日至2月20日,2月21日(星期四)正式上班;处级干部轮休时间以学校通知为准。

二、工作安排

(一)党建工作。做好2018年度省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材料准备工作。筹备八届二次党代会、八届二次教代会暨七届二次工代会。开好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开展党内关怀帮扶、走访慰问等活动。

(二)纪检监察工作。贯彻落实中纪委监委、省纪委监委有关要求,严明有关纪律,持续整治“四风”,加强作风建设,对节日期间各类易发多发和隐形变异问题,加大监督检查,持续正风肃纪。

(三)教学工作。教务处利用寒假对各实习基地教学进行监督检查,继续教育学院做好2019级新生入学报到相关事宜,各部门、单位做好下学期开学前的各项准备。

(四)学生工作。学生处和各学院要高度重视2019届毕业生就业工作,继续收集、发布就业信息,做好就业指导与服务。校团委安排好寒假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各学院在学生离校前,开展一次安全教育和社会公德教育。

(五)人才工作。人事处做好学校2019年人才招聘相关工作。

(六)科研工作。科研处组织相关部门、单位做好有关科研项目申报工作。

(七)项目建设。按照学校统一部署,各相关部门、单位加强协调,严格执行财务和科研管理制度。寒假期间按照申报进度做好2019年学校各类项目建设和申报任务。

(八)财务工作。财务处做好学校2018年度财务决算编制工作、学校2019年度预算有关工作。做好新政府会计制度衔接工作。

(九)后勤保障。各部门、单位要做好寒假期间校园设施防冻工作。后勤管理处、国有资产管理处等相关部门要集中落实各类设备设施维修、招标采购等任务,做好新学期教学和科研保障。

(十)安全保卫和医疗卫生工作。做好校区大门门卫管理、校园治安巡逻、消防巡查工作。校医院安排好值班人员,做好寒假期间校园医疗保障。

(十一)附院工作。附院要做好医疗、临床实习、科研等各项工作。

三、值班和车辆安排

(一)值班安排

寒假值班时间为: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学校值班工作按办公室通知执行。各部门要做好本部门的值班安排,并于1月15日下班前将值班表报办公室(行政科)备案。

(二)工作日车辆安排

(1)8:10发车,8:20经停赭麓校区,开往滨江校区;发车地点为银湖校区。

(2)17:10发车,经停赭麓校区,开往银湖校区;发车地点为滨江校区南门。

四、纪律要求

教职工轮休时,务必保持信息畅通;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离开芜湖市,须向分管校领导请假,其他处级干部离开芜湖市,须向本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请假。

特此通知。


办公室

2019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