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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度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教学业绩审核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8-07-05 来源:教务处(招生办、高教研究室) 阅读次数:

    教务处关于教学情况的审核工作将于7月4日-9日集中开展,请各位申报人在此时间段来教务处审核相关教学工作情况。

    审核表格1:附件3《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装订完成的纸质版一式2份。

    审核表格2:附件4《皖南医学院教师(实验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评审简明情况登记表》纸质版。

    核查内容:任现职以来教学工作情况(空白项目在名称栏填上“无”)。

    一、授课情况:

    本项目由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科(东辅楼4009)审核,需申报人提供任现职以来授课进程表或教学工作量统计表一份交教务处留存作为工作量依据,用铅笔在每一张授课进程表复印件右上角注明本人课时数,不清楚具体课时数的请到教研室秘书处咨询,填表按学期或学年时间由远及近排序,具体按人事处模板填写。

    二、教学考核情况:

    对应上述授课情况的学年度,将学年度在电子表格中填好,如2011/2012,2012/2013等,考核情况由教务处质控科填写。

    三、教学效果情况:

    对照皖教人〔2016〕1号文件附表9填写,连续几年考核优秀由于未按一定比例报教育厅备案暂不能认定为教学效果,其他的可以认定为教学效果,但一定要符合文件要求。申报教师提供材料原件,教务处留存复印件。

    四、承担教学研究项目情况:

    本项目由教务处教研科(东辅楼4007)负责审核,申报人提供教学研究项目审批文件,含有本人姓名及排名情况的附件材料(主持人排名第一,其他人员顺延),类别分类对照皖教人〔2016〕1号文件附表6填写,教研科按文件认定,注意:校级教研重点项目可认定为三类,校级一般项目则不能认定为三类。材料需提供复印件放教务处质控科留存。

    五、获教学成果情况:

    本项目由教务处教研科负责审核,申报人提供教学成果获奖证书,含有本人姓名及排名情况的附件材料(主持人排名第一,其他人员顺延),类别分类对照皖教人〔2016〕1号文件附表7填写,教研科按文件认定,材料需提供复印件放教务处留存。

    六、专业实践业绩:

    对照皖教人〔2016〕1号文件附表8填写,主要指体育艺术类老师。申报教师提供材料原件,教务处留存复印件。

    七、指导研修情况

    指申报教师指导青年教师、研究生等情况,申报教师提供材料原件,教务处留存复印件。

    八、附件4:《皖南医学院教师(实验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评审简明情况登记表》(A3大表)

与附件3:《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内容一致。

    教学获奖、教学效果一栏本人校级、省级及以上教学竞赛获奖也可列入。所有空白项目请在名称或内容栏里填“无”。

教务处

2018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