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3-19 来源:后勤管理处 阅读次数:
接镜湖区医保中心通知,定于3月23日(周五上午9:00-11:00,下午2:30-4:00)在校医院办公室(二楼)报销我校参保学生住院医药费用。请报销学生备好住院费用发票、出院小结、诊断证明书、住院费用详细清单、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及时办理。注意:本次只报销住院医疗费用。
特此通知。
后勤管理处
2018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