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住院医疗费报销:12月25日(周一)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镜湖区医保中心工作人员到校医院报销我校参保学生住院医疗费用。请需要报销的同学备好住院费用发票、出院小结、住院费用清单、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和缴费银行卡等材料及时办理。
二、门诊医疗费报销:2017年下半年参保学生普通门诊医疗费用报销工作安排如下:
1、报销时间:12月25日至29日,上午9点至下午5点,各学院报销时间安排如下:
12月25日:临床医学院,麻醉学院,医学影像学院,公共卫生学院;
12月26日:药学院,法医学院,口腔医学院,人文与管理学院;
12月27日:护理学院,医学信息学院,检验学院,研究生学院;
12月28日至29日:其他因事或因上课未报销同学。
2、报销时需要准的材料:就诊病历、医疗费用收据、学校发放的缴费银行卡,单项检查费用超过200元的大型检查(如CT、MRI,胃镜等)还需附上检查报告单复印件,意外伤害所产生的医疗费用还需提供学院或教研室出具的情况说明,在实习医院就医的需要实习医院或学院提供的实习证明。
3、报销地点:新校区校医院二楼203,204室。
后勤管理处校医院
2017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