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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博士考核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7-11-20 来源:人事处 阅读次数:

各部门、单位:

为加强我校师资队伍建设,调动博士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鼓励其认真履行职责,高质量地完成教学、科研等各项任务,根据《关于印发< 皖南医学院新进博士考核办法(修订)>的通知》(校政〔2014〕126号)文件精神,学校将开展对进校工作满三年的博士进行考核工作。

一、考核时间:20171120日至1213日。

二、考核对象:2014年进校的博士毕业生。

三、考核办法:依据《关于印发< 皖南医学院新进博士考核办法(修订)>的通知》(校政〔2014〕126号)执行。

四、考核程序:

1.个人填表:1120日至1127日,个人填写《皖南医学院新进博士考核表》(见附件),并提供有关论文、课题批文等原件和复印件等材料,报送所在学院。

2.学院初评:1128日至124日,各有关学院召开专家委员会党政联席会对本学院考核对象进行初评,就思想表现、教学科研等经集体评议后提出书面评价和考核等级建议,并统一将材料报送人事处。

3.学校考核:125日至1213号,由人事处组织专家对考核对象的考核等级进行评定。

五、相关要求

1.《皖南医学院新进博士考核表》由个人填写,经相关部门审核并签署意见。

2.有关论文、课题批文等原件和复印件(个人提供),原件经学院审核后退回本人,复印件由审核人签字确认。

3.各学院报送考核报告,内容包括评议意见、考核等级建议及专家委员会评价结果。

4.经学校同意培养的在职读博教师,于2014年博士毕业并取得学位者可参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皖南医学院新进博士考核表.doc

人事处

2017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