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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2017年度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7-06-21 来源:科研处 阅读次数:

各有关学院和项目负责人:
  接教育部社科司通知,现将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2017年度中期检查(简称中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检范围

    1.2015年立项的一般项目(包括规划基金项目、青年基金项目、自筹经费项目)。
    2.2014年立项的一般项目(包括规划基金项目、青年基金项目、自筹经费项目),因为特殊原因没有参加2016年中检或中检未通过者。

  二、中检主要内容
  按照《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中检主要内容如下:
    1.项目是否按照《项目申请书》中批准的研究计划、研究内容开展工作;研究进度是否符合要求;项目经费是否真正用于课题研究,开支是否合理。
    2.项目责任人是否至少有1篇作为第一署名人正式发表的论文,或正式出版的专著1部,或提交并被采纳的研究咨询报告1篇(附实际应用单位的采纳证明)。
    3.所有成果是否标明“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字样,未标注者不予承认。
  三、中检材料填报办法
    1.本次中检工作,采用网上系统和纸质材料同时报送的方式。中国高校人文社科信息网(http://www.sinoss.net/,简称社科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中后期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中后期管理系统”)为本次中检的唯一网络平台。  

2.请项目责任人登录社科网下载并按要求填写《中检报告书》,并在中后期管理系统填报中检信息及重大事项变更信息(需进行重大事项变更的项目填报)。

3.报送材料包括:
  (1)《中检报告书》原件2份(A4纸打印,左侧装订)。
  (2)阶段性成果原件2份(论文及研究咨询报告类成果可为复印件,附在《中检报告书》后装订)。

4.在线填报信息及中检单位在线审核截止日期:2017年7月5日。请各项目负责人务必按时提交中期检查材料。

四、其他要求

各中检单位、各高校要有专人负责,精心组织中检工作,按《项目管理办法》和本通知要求进行严格初审,并以中检为契机切实推进项目研究工作。2015年立项的项目,因故不能参加中检的,在线提出申请参加下一年度中检;本次中检审核未通过的,须参加下一年度中检。

    特此通知。

科研处

2017.6.21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