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05-27 来源:人事处 阅读次数:
根据《关于开展我校2017年度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人事〔2017〕10号)文件安排,定于2017年6月2日(周五)下午14:30在1306、1307教室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的教学能力测试,请校本部的申请人员(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者可免于测试)携带教材、教案、授课讲义准时并按顺序进行板书授课。另外,5月31日上午9:30请校本部参加教学能力测试人员到人事处师资科进行抽签,确定测试顺序。一、二附院的申请人员按一、二附院组织人事科通知。
特此通知。
人事处
2017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