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级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维护收入分配秩序,规范津贴补贴政策执行,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严肃纪律规范津贴补贴发放有关问题的通知》(皖教秘人〔2017〕71号)文件要求,现将我校开展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治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主要目标
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规范事业单位收入分配秩序的总体要求,严格执行收入分配政策,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
二、主要内容
1. 政策依据:中共中央纪委关于印发《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通知(中纪发〔2012〕4号);2013年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审计署第31号令《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处分规定》;省人民政府《关于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12〕7号)。
2. 整治范围:各部门、单位2016年1月1日以后违规发放津贴补贴问题。
3. 整治重点:超项目、超标准、超范围发放津贴补贴,改革性补贴(公积金和提租补)和奖励性补贴(除纳入绩效工资范围以外的各类个人或集体奖励)超过规定的项目和标准,违规发放加班补贴,违规发放过节费和购物卡,违规发放各类评审费和劳务费,违规发放职工福利等。
三、工作安排
1.自查内容。各部门、单位要全面梳理实际发放的津贴补贴项目和标准,着重核查本次整治重点,逐项查找发放政策依据,做到全面覆盖、不留死角。
2.报送要求。请各部门、单位于5月19日前报送自查报告及承诺书(见附件)。
3. 重点督查。6月份人事处会同纪委办(监察处)、财务处等对相关部门开展监督检查。
四、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压实责任。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是整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担起责任,亲自部署,直接过问。要求对照文件逐项进行自查,如实报告,并由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报告的内容负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
2.突出问题导向,严格问责。整治工作要突出问题导向,对照整治重点,扎实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弄虚作假、瞒报少报和清理整改不到位的部门、单位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纪律责任。
3.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成效。按照上级有关法规制度和学校的相关要求,对照检查,若发现问题,要深刻查找产生问题的根源,举一反三,及时完善相关制度规范。强化源头治理,建立和规范津贴补贴发放的长效机制。
特此通知。
人事处
二〇一七年五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