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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有关事项的通知

时间:2017-01-19 来源:科研处 阅读次数:

各有关部门及项目申请人:

    为做好我校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本年度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医学伦理证明及生物安全保障承诺

涉及医学伦理学的研究项目,需提供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单位的伦理委员会提供的证明。对于如利用基因工程生物等开展的研究工作,要求写明其来源。如需要由其他实验室赠予,需提供对方同意赠予的证明,需要纸版,电子版申请书附扫描件。

    对于病原微生物研究的项目申请,应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和有关部委关于伦理和生物安全的相关规定;涉及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的项目申请,应随申请书提交依托单位生物安全保障承诺。

    我校于220日两天集中受理以上两类伦理审查申请,过期不再受理。请需要提供伦理证明的项目负责人,下载附件中的《伦理审查学院初审表》、《皖南医学院医学伦理审查报告》等有关伦理审查材料,按照要求填写,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按时送交科研处。

    二、合作研究单位盖章事宜

我校教职工、学生参与其他单位国家基金项目需盖合作单位公章者,请于310日集中送交科研处,逾期不再受理。需同时提供有关任务分工、研究任务负责人、承担的金额、占总资助金额的比例以及是否已经签订合作协议等情况的说明,同时提供申请书1份留存。

    三、申报时间节点

我校最终申报截止时间为36日,37日、8日为各学院、附院受理及形式审查时间;39日为科研处受理截止时间。请各申报人务必按时提交项目申请,并对应附件中的《2017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形式审查明细表》仔细检查形式内容,完善申请书。请各学院对照形式审查明细表进行第二轮形式审查,签字盖章确认后将形式审查明细表和申请书一式2份(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于39日前送交科研处。

    特此通知!


  科研处

2017/1/19

附件1:2017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形式审查明细表.doc

附件2:伦理审查材料打包下载.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