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了加强我校大学生学术科研创新能力,根据《皖南医学院校级科学研究项目管理方法(修订)》(校政[2016]159号)文件精神,开展我校2016年度“大学生科研资助金”项目申报及到期项目结题工作,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请
1.申报条件和项目有关要求请查阅附件1《皖南医学院校级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修订)》。各项目负责人不得以相似或相近的已获资助项目研究内容进行重复申报,不得剽窃他人研究内容进行申报。一旦发现违规,取消本次申报资格并通报批评。
2.各学院要按照文件要求,积极组织申报,严格进行形式审查,审核申请人资格条件,认真组织项目评审,履行项目公示程序,拟推荐立项项目名单需在本学院公示3天。
3.请各学院按照立项限额择优推荐,立项限额见附件2。
4.项目资助经费每项3000元。项目研究周期为1年,起止时间为2017年5月1日至2018年4月31日。
5.推荐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2017年3月16日,请各学院在截止日期前按照限额汇总排序后送交有关项目推荐材料。申请书(见附件3)和推荐立项项目汇总表(见附件4)纸质版1式1份(A4纸双面打印)及电子版。
二、项目结题
1.结题范围:①2015年度立项大学生科研基金项目,结题项目名单见附件5。②既往延期结题项目。
2.各学院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结题验收工作。结题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16日。请各学院将结题情况汇总表(签字盖章后送交科研处,同时将项目负责人提交的结题报告和成果附件电子版送交科研处,纸质版留存备查。
特此通知。
科研处
201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