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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期间学生诚信考试教育的通知

时间:2024-12-20 预审:袁颖 二审:张建英 终审:侯东晓 来源:学生工作部(学生处、人民武装部) 阅读次数:

各学院:

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将于12月21日至22日进行,为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严肃考试纪律,积极推进依法治考,现就进一步做好考试期间学生诚信考试教育工作,通知如下:

通过线上或线下等形式对参加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学生进行诚信考试、遵守考试纪律和法律法规等内容的教育。重点宣传解读《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文件中关于考试违纪作弊、涉考犯罪等内容。

提醒参加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学生: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是广大考生提升自身素质、成就自我价值的重要途径,必须在合法、诚信的环境下进行。学校会依据《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对在研考中认定的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有违规行为的学生,学校会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给予处分,情节严重,涉及违法行为的,会将其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特此通知。

学生处

2024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