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学校公告    校外公告    正文

关于开展2025年春季学期学生心理测评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02-27 预审:袁颖 二审:张建英 终审:侯东晓 来源:学生工作部(学生处、人民武装部) 阅读次数:

各二级学院: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为全面了解我校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提高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精准性和实效性,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现开展2025年春季学期学生心理测评,具体安排如下:

一、测评对象:全体在校生

二、测评时间:3月1日—5日

三、测评量表:90项症状清单量表(SCL-90)、抑郁自评量表(SDS)

四、测评流程:进入今日校园—学生应用—心理健康管理平台—输入学号,选择以上2个量表进行测试。

五、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心理测评工作,加强工作组织领导,引导学生关心关注心理健康,积极认真参加心理测评。

2.为保证测评效果,各学院要组织学生以年级或班级为单位在统一时间、统一地点集中进行心理测评。

3.校心理中心会在测评结束两周后将结果反馈至学院,根据情况安排心理咨询师进行访谈,做到学生心理问题早发现、早干预。

特此通知。

学生处

2025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