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学校公告    校外公告    正文

关于组织学生参加2025年暑期国(境)外交流学习项目的通知

时间:2025-03-12 预审:杨伟琼 二审:赵梅 终审:侯东晓 来源: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校友工作办公室 阅读次数:

为拓宽学生国际视野,满足学生出国(境)交流学习需求,经研究,我校将于2025年暑期组织学生赴国(境)外参加线下交流学习项目,具体通知如下:

一、交流项目

(一)英国

1.剑桥大学附属医院临床医学访学项目

2.牛津大学附属医院医学前沿与临床实践访学项目

3.牛津/剑桥暑期课程暨英伦文化与G5名校探访(医学专业)

(二)德国

1.中国医学精英赴德国研学夏令营

(三)新加坡

1.新加坡国立大学医学交流项目

2.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医学人工智能(AI)项目

(四)日本

1.日本名校研修项目

(五)香港

1.香港大学香港医疗进修项目

2.香港大学药学专业学生赴港访学交流项目

3.香港大学公共卫生主题赴港访学交流项目

4.香港大学牙医学院口腔专业医学生赴港访学交流项目

5.香港浸会大学香港医疗零距离交流项目

(六)澳门

1.澳门大学临床医学与生物医学项目

各项目时间、内容及费用见附件1。

二、报名对象

香港大学药学专业学生赴港访学交流项目报名对象为在校全日制药学相关专业本科生及研究生;

香港大学牙医学院口腔专业医学生赴港访学交流项目报名对象为在校全日制口腔医学专业本科生及研究生。

香港大学公共卫生主题赴港访学交流项目报名对象为在校全日制公共卫生相关专业本科生及研究生。

其他项目报名对象为在校全日制本科生及研究生。

三、报名条件

1.思想道德品质优良,品行端正,无违规违纪处分记录,身心健康;

2.大学英语四级考试(CET-4)425分及以上,英文授课项目要求有较强的英语听、说、读、写能力;

3.能认真履行项目的各项要求,完成项目学习任务,达到预期目标。

四、项目资助

学校将为品学兼优的学生提供全额资助或部分资助。申请资助者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全额资助

1.获得国家级大学生学科和技能竞赛A类赛事奖项(项目负责人或第一负责人);

2.获得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

3.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者优先考虑。

4.全额资助金额含项目费用和往返机票费用,不含餐饮费、证件办理费等费用。

(二)部分资助

1.一年级本科生、研究生: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成绩需在年级或专业排名前20%;

2.二年级及以上本科生:获得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或学业优秀奖学金;

3.二年级及以上研究生:获得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或二等及以上学业奖学金。

4.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者优先考虑。

5.部分资助金额根据项目所在国家(地区)及项目时长不同而有所差别。

(三)其他

1.各项目资助人数、资助类别及资助金额将根据最终报名情况,经学校资格审查小组评定后确定。

2.未满足资助条件的学生,可申请自费参加相关项目。

五、报名程序及评审

1.请各学院积极宣传动员,组织学生报名,做好资格初审工作。

2.请报名学生登录校园网“信息门户2.0”—“外事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学生出国(境)管理”栏目,填写并提交报名材料。具体网上填报流程见附件2。报名截止日期3月25日。

3.请报名学生下载打印《皖南医学院学生出国(境)交流学习申请表》,交至学院审批后,由学院汇总统一报送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材料报送截止日期3月28日。

4.学校资格审查小组将对申请者进行评审,国合处将评审结果提交院长办公会议审定并公示,确定拟资助学生名单。

六、其他

1.若受天气等客观因素影响导致某项目无法正常开展,学生可选择退出或参加其他项目。

2.学校将与学生及家长共同签订安全承诺书,出行前统一组织行前教育。

3.参与学生需遵守学校和项目主办方的管理规定,服从安排,统一出行,不得自行安排往返行程路线。

4.获得资助资格的学生需提前缴纳项目费用。项目结束两周内,学生须提交结业证书复印件、个人总结报告(不少于800字)等材料,并在本学院内交流收获和成果。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审核后,确定最终符合要求的学生名单和资助金额,一次性支付到学生个人银行账户。

5.具体交流项目介绍见附件3,相关问题可咨询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联系人:邱老师;联系电话:0553-3932053。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5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