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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

时间:2025-05-20 预审:徐维 二审:汪全海 终审:侯东晓 来源:公共基础学院(创新创业学院) 阅读次数:

各相关学院:

为推动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不断深化,持续提升大学生的创新创业实践能力,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5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和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25〕38号)的要求,学校决定启动2025年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及类别

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行项目制管理,分为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在类别上分为一般项目和重点支持项目两类。鼓励符合条件的国家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团队积极参与“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和产学合作创新创业联合基金项目。

(一)项目类型

1.创新训练项目: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2.创业训练项目: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角色,完成商业计划书编制、可行性研究、企业模拟运行、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3.创业实践项目: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等成果,提出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二)项目类别

1.重点支持项目: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鼓励引导大学生围绕基础学科以及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等关键领域开展创新实践。重点支持项目本着“有限领域、有限规模、有限目标”的原则,支持具有一定创新性的基础理论研究项目和有针对性的应用研究项目持续深化研究和实践,鼓励开展新兴边缘学科研究和跨学科的交叉综合研究。

各学院需在评选出来的国家级项目中再择优推荐不超过2项作为重点支持项目,学校将组织专家从各学院选送的重点支持项目中择优推荐2项(未被学校推荐的重点支持项目将自动递减为国家级一般项目)。

2.一般项目:按每年惯例申报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包含国家级、省级二个级别。各学院名额分配见附件2。

二、申报条件及要求

申请者须品学兼优,学有余力,对科学研究、创造发明或创业实践具有浓厚兴趣,善于独立思考,有较强创新意识、科研精神和初步创业能力,有强烈的求知欲和严谨的工作作风,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结协作精神。具体要求如下:

1.项目申请人须为在校全日制本科学生。考虑到项目建设周期,原则上要求申报者为在校1-2年级的四年制学生和1-3年级的五年制学生。

2.创新训练计划项目采取个人或团队形式申报,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须以团队形式申报。申报项目的主持人仅限1人,每个团队人数(含项目主持人在内)不超过5人。鼓励跨学科、跨院系、跨年级组建团队。对于申报产教融合项目的团队,鼓励校内导师与企业导师共同指导,创业实践项目指导教师实行校内和校外“双导师”制。

3.创业实践项目须具备一定的创业实践基础,成立公司且项目团队具有实际控制权,拥有已产生的项目成果的控制权,须随申报书提供公司营业执照、专利获批等佐证材料。

4.申报项目主持人不得同期申报主持两个(含)以上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往年没有结题的项目主持人不能进行新项目的申报。

5.项目导师。团队指导教师由1-2人组成;为确保指导教师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投入,正高级职称教师指导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不超过2项,副高级及以下职称教师原则上不超过1项。

6.研究周期。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1年,项目完成时间必须在项目申报人毕业离校前完成,以保证项目实施的完成。

7.结题要求。

拟申报国家级、省级的创新训练计划项目预期成果要求至少达到下列条件之一:

(1)以研究报告或论文形式结题的,项目组的学生须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或以上;

(2)以申请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软件著作权)形式结题的,专利须与项目密切相关并进入实审阶段或者软件著作权已授权,且项目组的学生为第一完成人。

(3)受到资助的项目须依托项目建设成果参加A、B类竞赛(具体参照《安徽省大学生学科和技能竞赛A、B类项目列表》);

(4)其他形式成果由专家组评定。

成果中需标明“皖南医学院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资助”,并标明项目号。所有结题项目成果受益单位为皖南医学院。

三、其他事项

1.本次大创项目立项实行答辩制度。各学院负责按照推荐项目数组织本学院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申报答辩工作,答辩形式、要求等由各学院自行安排;学生科研兴趣小组专项和主题创新领域专项(附件3)的申报答辩推荐工作由创新创业学院组织落实。(注:请学院严格按照“二、申报条件及要求的第1-5点对项目进行形式审查”,如形式审查不合格,视为自动放弃)。

2.请各学院统一于6月7日前将以下材料报送公共基础学院(创新创业学院)南区东二教学楼2302室,逾期不予受理。提交材料的同时请学院自行存档一份。

(1)学院组织答辩的过程记录、评分表、专家评审意见、评审结果汇总表等相关材料;

(2)项目信息表的纸质版和电子版;

(3)项目申报书。

材料(1)和(2)请报送纸质版(一式一份)及电子版,材料(3)一般项目申报书仅报送电子版、重点支持项目申报书报送纸质版(一式三份)及电子版。纸质版申报书请双面打印并加盖学院公章;电子版项目申报书命名为“项目推荐序号+姓名”,文件夹命名为“××学院2025年大创项目推荐”,发送至邮箱:1063885310@qq.com。

联系人:黄旭,沈仲平 电话:3932069。

公共基础学院(创新创业学院)

2025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