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做好2025届毕业生户口迁移工作,确保毕业生文明、有序离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对象
已将户口迁入学校集体户的本科生、研究生。(未达到毕业条件、毕业后留校、已考取我校研究生的同学可不办理户口迁移,但需填写《毕业生户口迁移信息统计表》)
二、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
1.请各二级学院组织户口已迁入学校集体户的毕业生统一填写《毕业生户口迁移信息统计表》(见附件)。
2.毕业生在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前,一定要和迁入单位或当地派出所沟通确认后,再办理户口迁移相关手续。
3.办理户口迁移的毕业生,需本人携带常住人口登记表,及时到落户地办理落户。请妥善保管好常住人口登记表,切勿遗失。
三、友情提醒
按照公安部门户籍管理相关规定,毕业生应在离校前及时将户口迁往原籍、升学地或工作所在地。因个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限内迁出户口、后续需办理户籍相关事宜的毕业生,请咨询高校园区派出所户籍办理点(芜湖市弋江区澛港街道中央城D区西门北侧),联系电话:0553-2931711(工作日);节假日期间,可咨询弋江派出所办理点(利民东路松元菜市场西侧),联系电话:0553-4116830。
四、材料报送
6月10日前,请各二级学院将《毕业生户口迁移信息统计表》(电子版和签字盖章纸质版)报至保卫处户籍室。联系人:杨爱真; 联系电话:3932679。
特此通知。
保卫处
2023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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