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部)、直属附院:
接省卫计委和中医药管理局通知, 2016年度省卫生计生委中医药科研课题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中医临床研究
中医优势病种研究:针对严重危害我省居民健康的常见病、多发病,选择中医治疗具有优势明显的方药、特色诊疗技术,重点围绕运用中医药传统诊疗手段及诊疗方案,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开展深入、系统的科学化和规范化研究。
重大疾病中医药研究:针对严重危害人类健康的重大疾病,包括疑难病、慢性病以及复杂性疾病等,进行中医药临床或中西医结合研究,重点围绕临床诊治规律,提高疗效,探索形成中医药或中西医结合防治方法的新技术、新产品和新方案。
名老中医及学术流派研究:开展以整理、传承和创新国家和省级名老中医为主的特色诊疗技术、方法、经验等研究。重点围绕我省在国内有影响的中医学术流派、临床经验进行研究,梳理流派学术发展脉络、主要学术思想等。
中医预防保健研究:开展与中医药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相关的研究,如中医预防保健(治未病)健康状态辨识、干预方案、特色技术、服务标准和宣教产品等;重点围绕高血压、糖尿病等慢病中医药健康管理和中医药特色健康服务技术规范、产品等研究。
(二)中药研究
临床药学研究:中药药性理论及配伍等新思路、新技术、新方法研究;中药资源保护、开发和可持续利用研究;中药(药材、饮片、提取物、颗粒剂、制剂等)质量标准化体系与方法学研究;单味中药及复方药理学研究;安徽省名优中药与著名经(古)方的方剂配伍规律和作用机理、药效物质基础研究;重点围绕中医药特色制剂的创新应用和我省民间医药保护与开发等研究。
(三)中医药政策研究
针对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省级医改综合试点,重点围绕中医药创新发展机制、中医药信息化、中医药服务模式创新、中医药服务项目和诊疗技术的经济学绩效评价等中医药政策性课题开展研究。
二、申报条件
1.申请者应为安徽省从事中医药临床、科研或管理工作的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在职人员,具有较高的医学理论水平、丰富的临床经验、较强的科研能力或管理经验,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项目研究工作,每人只能牵头申报1项课题。鼓励50岁以下中青年专家牵头申报。
2.研究思路要充分体现中医药研究特点,注重运用中医传统研究方法,或传统和现代相结合的方法。
3.立项依据充分,研究目标明确,研究方法科学,技术路线可行,经费预算合理,考核指标明确。具备相应的研究条件和前期工作基础,或已取得初步成果。
4.研究单位积极性高,应具备从事该课题必需的研究条件,立项匹配资助项目要求课题承担单位不低于1:1比例匹配研究经费。立项不资助项目由课题承担单位负责落实研究经费。
5.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医学伦理原则。
2014年度以前原省卫生厅中医药科研课题项目未结题者不得申报,已获得同类立项资助的各级各类科研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三、课题管理
1.本次课题研究分为立项资助课题和立项经费自筹课题。
2.研究周期:2年,2016年8月至2018年8月,2018年10月将课题结题报告和经费使用情况报省中医药管理局。
四、申报程序
1.科研课题采用个人申请、单位申报、各市卫生行政部门和省直有关单位初审、专家评审、审批立项的程序办理。
2.请项目申请者认真填写《安徽省卫生计生委中医药科研计划课题申请书》,一式4份,并附相关背景材料一份(指项目前期工作、论文、著作、查新及本人技术职称复印件等)。申报书和电子版于2016年4月13日前报送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
科研处
2016/4/5
附件1:课题申请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