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直属附院:
根据有关财务规定,为加强科研项目经费管理,规范经费使用行为,强化预算执行,2016年度立项的安徽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省科技计划项目(详见附件1)需填报预算支出经济科目细化表,请各部门督促项目负责人认真阅读填报说明,下载附件2中的表格,按要求认真填写。请各部门认真审核预算支出经济科目细化表,签字盖章后将表格一式3份,于4月15日前送交科研处,同时提交电子版。待科研处审核合格后报财务处备案,并返还项目负责人1份,报销时需持支出经济科目细化表方可报销。
有关填报注意事项如下:
1.请认真阅读校政[2015]82号文件《皖南医学院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详见科研处网站、电子政务或科研管理群共享文件,对照文件要求编制经费支出预算。
2.支出预算请严格按照项目主管部门批复的项目计划任务书规定范围。
支出经济分类请参阅值级对照表,常用经济科目有①30218专用材料费:一般对应试剂费、动物费等项目研究所需材料费用支出;②30211差旅费:一般对应项目因公出差、参加学术会议交流的差旅费用;③30226劳务费:用于课题的劳务支出;④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用于列支科研管理费,额度为项目拨款经费的5%;⑤30202印刷费:一般用于列支版面费和打印复印费;⑥30227委托业务费:一般用于列支检测费等相关委托业务;⑦31099其他资本性支出:一般用于列支图书购置等相关费用。
3.采购标志必须填写,如有需纳入政府采购的科目请填是,如无填否。如有纳入政府采购标志,请提供相关审批材料。
4.详细计算依据请对各项支出的主要用途和测算理由进行详细说明,此项为重点审核内容,请使用具体的计算依据,不要用描述性语言笼统概括。例如:试剂材料费:品名(型号规格等)、购买用途、购买数量、单价等。购置图书资料等请写明书目,不够可附页。
5.经费支出预算年度安排请参照附件1,按年度拨款计划列支经费,其中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经费全部在2016年度列支。
其他未尽事宜可致电科研处(联系电话3932673)、财务处(3932511)咨询。
特此通知。
科研处
2016/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