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学〔2006〕14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2 号)及教育部学生司今年推免会议精神,为做好我校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资格遴选工作,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管理
1.学校成立由校主要领导任主任委员,其他校领导任副主任委员,办公室、纪委办公室、宣传部、发展规划处、教务处、学生处、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财务处、研究生学院等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及专家教授代表组成的招生(推免)工作委员会,负责全校推免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工作。
2.二级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组,组长由二级学院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成员由学院党委副书记、分管副院长、毕业年级辅导员、教师和学生代表组成,总人数不少于7人。负责本学院推免条件审查、遴选推荐等工作。
二、推荐对象及名额分配
推荐对象为国家普教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第二学士学位、专升本、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以各专业应届本科毕业生数为基数,根据以下原则分配至相关二级学院、专业。
1.向临床医学类及五年制医学相关专业倾斜。
2.根据2025年考研升学率作适当调整。
各专业名额分配如下:
三、推荐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理想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2.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优良,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4.在本科前四年(四年制为前三年)必修课考试无不及格课程(正考成绩,即首次记载的原始成绩),学习成绩在本年级本专业名列前15%,学习成绩计算依据《皖南医学院本科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办法(修订)》(校政〔2025〕32号)文件规定学习成绩计算标准执行,学习成绩=∑(必修考试课成绩×单科学分)÷必修考试课总学分×70%+∑(必修考查课成绩×单科学分)÷必修考查课总学分×30%,小数点后保留4位。如某专业学习成绩前15%人数不足分配名额,多余名额依次向本年度考研升学率前3名的专业调整。
5.已开展实习专业的学生在实习单位实践教学阶段性考核良好及以上。
6.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
7.毕业时能获得学士学位和毕业证书。
(二)特殊学术专长等专项加分条件
为引导学生全面发展,对达到以上基本条件,并具备下列条件者,按相应条件予以加分。
1.在校生(含新生)服兵役退役后复学,并在部队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者加 1 分。
2.截至 2025年8月31日,在中文核心期刊(含北大核心期刊、CSCD、CSSCI)、SCI(含 SCIE、EI、SSCI)源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共同一作排名第一)公开发表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皖南医学院为第一作者单位,每篇加0.1分,总加分不超过0.3分。
3.大学生学科和技能竞赛(按《安徽省教育厅关于2019年安徽省大学生学科和技能竞赛工作安排的通知》(皖教秘高〔2019〕20号)附件1《安徽省大学生学科和技能竞赛 A、B 类项目列表》(2019年版)认定):A类赛事一等奖排名前3,分别加1、0.5、0.25分;A类赛事二等奖排名前3,分别加0.5、0.25、0.125分;B 类赛事一等奖排名前3,分别加0.1、0.05、0.025分。相同类别竞赛取最好成绩加分。参赛人数不足3人的,以实际参赛人数按上述排序加分。团体获奖的,以奖励文件或证书的前3位按上述排序加分。一等奖应是赛事的最高奖,金奖、特等奖等同于一等奖。总加分不超过1分。统计截至 2025年8月31日。
四、工作程序
1.2025年9月5日前,二级学院根据相关文件要求,组织学生自愿申请。申请者须填写附件2《皖南医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申请审核表》,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二级学院根据推免生遴选条件,对申请者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统一到相关部门进行认定(附件3学习成绩及排名情况由教务处认定,附件4参军立功情况由学生处认定,附件5发表文章由科研处认定,附件6大学生学科和技能竞赛获奖由公共基础学院(创新创业学院)、团委、教务处、研究生学院根据附件1认定),各项认定结果集中在二级学院网站至少公示1天。公示无异议后,根据考核总成绩排名确定推免生候选人名单,考核总成绩为学习成绩与特殊学术专长等专项加分之和。
2.2025年9月8日前,二级学院将推荐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不少于3日,公示内容包括专业、学号、姓名、学习成绩及排名、特殊学术专长加分、考核总成绩及排名、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成绩。公示无异议后,经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审定,将推荐名单报研究生学院,并提交相关材料,提交材料包括二级学院推荐结果的报告(含公示情况)、附件2《皖南医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申请审核表》、附件7《XX学院 2026 届优秀本科毕业生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名单汇总表》。
3.2025年9月9日前,学校招生(推免)工作委员会审定全校各专业推免生拟推荐名单,名单通过后在学校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7 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专业、学号、姓名、考核总成绩及排名。
4.2025年9月18日前,学校将推荐名单报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五、工作要求
1.推荐办法、推免名额分配方案、推免资格名单等重要事项,须经校招生(推免)工作委员会集体研究审定。推免工作相关重要事项,须事先以书面或会议形式向学校党委汇报,学校纪检部门负责对推免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2.推免工作须遵照国家有关规定,认真落实信息公开制度、报备和回避制度。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者参加当年推免的人员,应主动报备并申请回避,不得参与当年的推免工作。推免名单等重要事项须按要求进行公示。
3.二级学院开展推免工作应公平公正,如发现弄虚作假或不公正行为,将取消相关学生的推免资格,扣减该学院推免名额,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4.本方案由研究生学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及安徽省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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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附件2.皖南医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申请审核表.docx】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3.学习成绩及排名情况.xlsx】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4.参军立功情况.xlsx】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5.发表文章情况.xlsx】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6.大学生学科和技能竞赛获奖情况.xlsx】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7.XX学院 2026 届优秀本科毕业生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名单汇总表.xlsx】已下载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