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学〔2006〕14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2 号)及教育部学生司2025年推免会议精神,为做好我校2026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接收工作,特制定本章程。
一、招生对象及相关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获得本科毕业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3.申请者本科专业符合我校各专业相应的报考条件;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体检标准;
5.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人员,应为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请参阅《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及有关部门制定的具体规定。
二、接收专业及招生计划
接收专业和人数请查阅《皖南医学院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三、申请及接收程序
1.报名(网上填报)
推免生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登录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注册、填写基本信息、上传照片、网上报名、网上缴费,并填报我校,选择相应专业。
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因不符合报考条件或相关政策要求,造成不能现场确认、复试或录取的,后果均由考生本人承担。
2.复试
学校将审核考生申请信息,择优选拔,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申请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接收复试通知并在规定时间参加复试。
(1)复试时间:2025年10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复试前资格审查
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携带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审查不通过者,不予复试:
①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②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③本科阶段在校期间学习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1份;
④外语水平证明(如CET-4、CET-6、TOEFL等证书、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⑤各类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校级及以上),发表的论文(正式刊物)原件及复印件等;
(3)复试内容:采取面试的方式,主要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品德、专业知识、英语水平、综合素质等,考核学生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护理学等相关专业需同时进行技能考核。
3.录取
(1)学校的复试成绩即为录取成绩;
(2)凡通过学校复试的考生,学校将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接收待录取通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3)未被初次申请专业录取的推免生,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可申请调剂其它有接收推免生计划的专业;
(4)考生只能确认一个待录取通知,且确认后不能取消。
4.注意事项
(1)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须进行体检,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2)申请人必须保证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果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学校将取消申请人免试资格,责任由申请人自负。全部申请材料不退还。
(3)考生填报志愿时须写明报考专业代码和名称,并写明详细通信地址、邮政编码及联系电话,以便及时联系。
(4)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到处分的,将取消录取资格。
(5)推免生进行信息注册、上传照片、缴费、填报志愿、接收复试和待录取通知等都要在“推免服务系统”上进行。
四、奖助
1.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原则上向基础学科倾斜,依据当年上级下达的分配名额执行。
2.学业奖学金:
(1)第一学年奖学金的覆盖面为100%。一等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1.2万元,评定对象是第一志愿录取为非临床(非口腔)类学科的研究生;二等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0.8万元,评定对象为第一志愿录取为临床类学科(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的研究生;三等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0.4万元,评定对象为所有调剂的研究生。
(2)第二、三学年各类奖学金的总覆盖面为70%。采取考核评选的方式,一等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1.2万元,覆盖面10%;二等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0.8万元,覆盖面20%;三等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0.4万元,覆盖面40%。
3.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资助标准为0.6万元(按月发放)。
4.研究生“三助”津贴:“三助”岗位设置率原则上不低于在校全日制研究生数的60%,每生每月300—400元。
注:本招生办法中与上级文件不一致或未尽事宜,均按上级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