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02-16 来源:办公室(党办、校办、外办) 阅读次数:
各处级部门、单位:
根据校党政统一部署,请各部门、单位于2016年2月22日(周一)前将寒假期间工作总结上传至“数字化校园信息门户——计划总结报送”栏目。
特此通知。
办公室
2016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