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相关部门:
为加强对质量工程项目建设过程的监督,提高项目按时完成率和研究成果质量,根据《皖南医学院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学校将组织对2022年以来立项且未结题的省级、校级质量工程项目进行年度检查与结项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验收范围与内容
1.项目范围:2022年以来立项且未结题的省级、校级质量工程项目。
2.主要内容:
阶段检查:检查项目是否按照任务书中的研究计划、研究内容开展工作;研究进度是否符合要求;项目经费的使用是否合理。
结题验收:验收项目建设过程中开展的主要活动和创新特色做法;项目取得的标志性成果、经验、成效及示范带动作用;项目经费的使用情况。课程类的项目中“AI+教育”课程、线上课程、线上线下混合课程、线下课程、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课程思政示范课程、课程思政教学资源库、大中小学课程思政一体化示范课程等项目验收需上线学校一体化智慧教学综合平台,网址为https://iplat.wnmc.edu.cn/iplat/dist/index.html#/fourth?v=5.2.6。
二、检查方式
本次检查采取二级单位自查、教务处重点审查(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校本部立项的各级各类项目(不含重大教学改革项目和集体类项目)原则上由二级学院负责检查验收;省级重大教学改革项目和非课程类集体项目(专业建设类、教学创新团队、校企合作实践教育基地、虚拟教研室、实验教学和教学实验室建设研究项目、服务十大新兴产业特色专业、现代产业学院、产业学院与特色学院等)由教务处组织专家在学院自查的基础上组织检查验收;直属附属医院、教学医院立项的非课程类项目由项目归属单位负责检查验收,教务处组织专家抽查。专业建设类结题项目和课程类结题项目为重点检查项目,教务处将以专家听取项目负责人集中汇报形式开展检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材料报送要求
(一)学院报送材料清单
以下材料校级与省级项目均需按要求准备与提交:
(1)项目整体执行情况报告;
(2)检查验收情况汇总表;
(3)结题项目成果登记汇总表;
(4)在研项目进展报告;
(5)到期项目结题报告、成果展示支撑材料;
(6)延期申请或整改方案。
上述材料的电子版统一发送至邮箱:1404323665@qq.com,纸质版(双面打印,一式一份)以学院或部门为单位统一报送到教务处教研科(省级质量工程检查验收报告模板以省厅最后通知为准)。校级质量工程请于2026年3月10日前完成报送(含电子版和纸质版);省级质量工程请于2026年3月17日前完成报送(含电子版和纸质版)。
(二)项目负责人材料提交
各项目负责人需要将项目电子文档(进展报告、结题报告、延期申请或整改方案及支撑材料等)登录“皖南医学院质量工程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s://ahxmgl.ahou.edu.cn/QRMISStu/?OrgCode=10368),按要求上传材料。校级质量工程项目于2026年1月28日-2026年3月3日完成上传提交;省级质量工程于2026年1月28日-2026年3月10日完成上传提交。
三、其他要求
1.各学院和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充分发挥本科教学质量工程项目在教学建设与改革中的推动和示范作用。要成立专门工作组,认真组织对各类项目完成情况进行初审。
2.到期项目原则上需结题验收。确有原因不能按时结题的,可申请延期一年结题,每个项目仅可申请一次延期。申请延期的项目需提出延期申请,说明延期理由和项目推进计划;项目不按期进行结题或不按任务书实施的,学校将约谈项目负责人并提出整改方案。延期和未按期结题的项目负责人自动列入黑名单,依据省级和学校的管理制度执行。验收结果将作为确定教学单位下一年度质量工程项目申报项目数,以及作为个人项目评审参考。
3.项目检查验收以任务书作为主要依据。项目进展或结题报告,应真实反映项目研究开展情况,报告中的数据务求准确无误,典型事例务必真实具体,文字材料尽量言简意赅,同时需提供支撑或佐证材料,未提供的不予检查验收。
4.联系人:秦莉,姚露,联系电话:3932650。
教务处
2026年1月27日
- 附件【附件1.2025年质量工程年度检查验收名单.xls】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2.省级项目相关材料.zip】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3.校级项目相关材料.zip】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4.学院项目整体执行情况报告提纲.doc】已下载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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