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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用“中国共产党皖南医科大学委员会”“皖南医科大学”印章的通知

时间:2026-03-28 预审:肖萍 二审:黄顺国 终审:何丽 来源:校办公室(党办、院办) 阅读次数:

各部门、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同意皖南医学院更名为皖南医科大学的函》(教发函〔2026〕35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皖南医学院更名为皖南医科大学的通知》(皖政秘〔2026〕31号)文件要求,教育部、安徽省人民政府正式批复同意“皖南医学院”更名为“皖南医科大学”。因学校名称变更,自即日起,启用“中国共产党皖南医科大学委员会”、“皖南医科大学”印章,原“中国共产党皖南医学院委员会”、“皖南医学院”印章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中国共产党皖南医科大学委员会 皖南医科大学

2026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