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部门、学科:
为了进一步推动校级重点学科(含重点扶持学科)建设规划与年度建设计划的执行,按照《皖南医学院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办法》(校政〔2014〕164号)文件要求,请各相关学院(附院)及学科按照学科建设规划及年度建设计划确定的目标任务,扎实推动开展学科建设工作。学校年底将开展重点学科建设情况年度检查,要求各重点学科所在部门组织各学科汇报学科建设年度进展及下一年建设计划,对各学科的建设工作进行指导,并向校学科建设办公室提交学科建设年度进展报告。
同时,请各部门及学科按照年初填报的《皖南医学院重点学科建设经费使用预算表》,积极推动建设经费的有效执行,并做好建设经费规范使用及记录工作。
特此通知。
皖南医学院科研处
2015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