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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生住院医疗费用报销的通知

时间:2015-09-21 来源:后勤管理处 阅读次数:

接镜湖区医保中心通知,定于925日(周五)上午900-1100,下午2:30-4:30在校医院办公室(二楼)报销参保学生住院医疗费用。请需要报销的同学准备好住院费用发票、出院小结、住院费用详细清单、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和扬子银行卡复印件等材料及时办理。注意:本次仅报销住院医疗费用,门诊医疗费用的报销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