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06-12 来源:人事处 阅读次数:
根据《关于开展我校2015年度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人事〔2015〕14号)文件安排,定于2015年6月18日(周四)上午9:00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的教学能力测试,请校本部、二附院的申请人员(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者可免于测试)携带教材、教案、授课讲义准时并按顺序进行板书授课。另外,6月16日下午15:30请校本部、二附院参加教学能力测试人员到人事处师资科进行抽签,确定测试顺序和告知测试地点。
特此通知。
人事处
2015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