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 皖南医学院硕士学位授权点负责人遴选办法(试行)>的通知》(校政〔2015〕55号)文件,为进一步加强硕士学位授权点(以下简称“学位点”)管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促进学位点建设水平的不断提升,决定开展学位点负责人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位点负责人任职条件、职责及遴选工作有关要求
详见《关于印发< 皖南医学院硕士学位授权点负责人遴选办法(试行)>的通知》(校政〔2015〕55号)文件。
二、学位点负责人推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本人申请。申请人填写《皖南医学院硕士学位点负责人申请表》(附件1),于6月18日前报送所在学院(单位)。
(二)学院(单位)组织推荐。根据“学位点负责人任职条件”,学位点所在学院(单位)推选候选人,每个一级学科学位点推荐负责人1名,每个专业学位类别或二级学科学位点推荐负责人1名。填写《皖南医学院硕士学位授权点负责人推荐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与电子版,于2015年6月19日下午4:30前报送研究生学院学位建设办公室。联系人:倪海宁,联系电话:3932531。
(三)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评审通过。各学院(单位)报送材料经研究生学院初审、汇总,报送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评审通过。
特此通知
皖南医学院研究生学院
2015年6月17日